各自建、知金和奥鹏公共服务体系学习中心:

    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,近期有网络教育学生反映我院个别学习中心在招生、教学、管理、考试和收费等环节存在违规行为,请各学习中心就以上问题进行自查,严格执行《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合作协议书》相关内容,加强学习中心管理,规范招生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    一、学习中心不得发布模糊、虚假、违规招生信息,严禁跨区域招生,不得在任何电商平台进行宣传,不得自行印制招生宣传材料或发布招生广告,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招生宣传。

    二、学习中心要在新生报名处统一设置公示牌,公示所有专业每学年的学费缴纳金额和缴纳方法,严禁超年度收费。公示牌上应明确注明:网络教育收费项目仅为学费。考生在报考录取前,不收取任何费用,录取后两天内通过网银缴费平台完成学费缴纳。学习中心不接受代缴学费,学费按学年收取,不得跨学年预收,专升本学费分两次交清,高起本学费分五次交清。

    三、学生自愿购买教材,学习中心不得强行统一收取学生教材费。

    四、严禁各学习中心招生人员以西安交通大学名义收取其他费用,严禁学习中心强制学生参加自有培训项目或搭车收费。

    五、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,学生毕业证照片统一由新华图片社拍摄和上传,拍照的相关费用由新华图片社按照国家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,无照片上传费用。学习中心任何人不得以毕业生拍照名义另外收取学生任何费用。若学习中心或任何个人以任何方式收取“报名费”、“考试费”、“补考费”、“论文指导费”、“答辩费”、“毕业证书工本费”、“超过规定标准外学费”等任何费用,均属非法,学员可拒绝缴纳,并向西安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或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投诉、举报。投诉电话为029-82665055;82655338。

    六、我院对学生举报的学习中心违规行为,一经查实,将严肃查处,绝不姑息。情节严重者,将撤销该学习中心,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举报追责。

西安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

2021年1月23日